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青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处罚款15万元。同时,孙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虚列费用,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9号 虚列费用 处罚款15万元 青海金融监管局 孙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10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 处罚款58万元 孙丹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团体财产意健险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赵永强(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理赔运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祁永辉(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个人综合金融业务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任俊岩(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6万元 3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行业资讯 小亚 08月15日 23:01 10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青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被处罚款58万元。同时,孙丹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团体财产意健险部负责人);赵永强(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理赔运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负责人);祁永辉(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个人综合金融业务部负责人);任俊岩(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被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9号 虚列费用 处罚款15万元 青海金融监管局 孙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10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 处罚
行业资讯 小亚 08月15日 23:01 9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青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款35万元。同时,霍婧(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企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9号 虚列费用 处罚款15万元 青海金融监管局 孙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10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 处罚款58万元 孙丹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团体财产意健险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赵永强(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理赔运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祁永辉(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个人综合金融业务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任俊岩(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6万元 3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青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因给予合同外利益被处罚款16.5万元。同时,郭靖(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营销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杨剑(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营销部经理)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1万元;郐鸿年(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9号 虚列费用 处罚款15万元 青海金融监管局 孙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金罚决字〔2025〕10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 处罚款58万元 孙丹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团体财产意健险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赵永强(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理赔运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负责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祁永辉(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个人综合金融业务部负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寿公告,谨定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举行董事会会议,以审议及通过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并处理任何其他事项。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北京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被处以35万元罚款、在北京地区停止接受商业车险经纪新业务3个月。同时,张朋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 对中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在北京地区停止接受商业车险经纪新业务3个月,对张朋警告并罚款7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
行业资讯 小亚 08月15日 23:01 8
人民财讯8月15日电,记者从港交所查询到,8月12日,中国平安系资金“举牌”中国人寿H股。当日买入950万股,对中国人寿H股持股数量达到3.75亿股,其中,平安人寿和平安养老分别持有中国人寿H股3.72亿股、352.2万股,合计占中国人寿H股股份的比例突破5%,达到5.04%。此前一天(8月11日),中国平安刚举牌了中国太保H股。
行业资讯 小亚 08月15日 23:01 7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的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公告显示,上述期间内,公司所获得的原保险保费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199.17亿元。该数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编制,未经审核,也未经过公司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阅。 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必谨慎,避免不恰当地依赖该等资料。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保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三亚第三营业部因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同时,吉训鸟(时任保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三亚第三营业部主要负责人)因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 亚金罚决字〔2025〕5号 允许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 罚款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 2 李明月(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零售银行部私钻团队客户经理) 亚金罚决字〔2025〕6号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 3 周俞柳(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零售银行部私钻团队主管) 亚金罚决字〔2025〕7号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 4 保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三亚第三营业部 亚金罚决字〔2025〕8号 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 5 吉训鸟(时任保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三亚第三营业部主要负责人) 亚金罚决字〔2025〕9号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
登录亚汇网APP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8月15日,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人寿)在中国保险业协会官网发布《东吴人寿关于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的信息披露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提到,东吴人寿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10年(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7月3日,东吴人寿召开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权回避表决,其他专委会委员均表示同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议案中提到,东吴人寿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10年(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作为东吴人寿的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将对东吴人寿拟发行的3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国发集团将对东吴人寿拟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免收担保费,主要体现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能有效降低公司发债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国发集团成立于1995年8月3日,注册地为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法定代表人为张涛,注册资本为220亿元。其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
来源:国际金融报 我国唯一一家农业再保险公司首次变更董事长。 8月14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农再”)日前发布公告称,因工作原因,赵阳已辞去该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有祥为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公司近日收到金融监管总局任职资格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算。 公开资料显示,李有祥出生于1967年,经济学博士,研究员。1990年研究生毕业后,李有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督局工作。1998年调入原保监会体系,自此长期从事保险业监管工作,先后出任原重庆保监局副局长、纪委书记,原保监会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巡视员,原保监会稽查局局长等职。 2017年7月,李有祥赴任武汉市委常委,后又担任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18年,李有祥重回金融监管部门,任原银保监会财险部(再保部)主任。2023年金融监管总局组建后,先后担任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主任、稽查局局长等职。 此番卸任中国农再董事长的赵阳为该公司首任董事长,其出生于1965年1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曾任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 2019年11月,为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农再。2020年12月底,中国农再获批开业,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1
行业资讯 小亚 08月15日 12:01 7
8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本溪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支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同时,李明康(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支公司经理)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支公司 本金罚决〔2025〕14号 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 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 本溪金融监管分局 2 李明康(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支公司经理) 本金罚决〔2025〕15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本溪金融监管分局
行业资讯 小亚 08月14日 23:02 9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林汉垚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发布《关于更换董事长的公告》,原董事长赵阳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 同时,经中国农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有祥为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且中国农再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任职资格核准。 公开资料显示,李有祥出生于1967年9月,经济学博士,研究员。 1990年,李有祥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督局工作。1998年,李有祥进入原保监会人事教育部(组织部)工作,此后便长期从事保险业监管工作。2004年至2008年,李有祥任原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副局长、纪委书记。2008年至2013年,任原保监会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巡视员。2013年11月,任原保监会稽查局局长。2016年李有祥还曾担任中央第十轮巡视第八巡视组副组长。 2017年,李有祥曾到地方挂职,当年7月,李有祥任武汉市委常委。2017年8月,任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2018年,李有祥重回金融监管部门,任原银保监会财险部(再保部)主任。2023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组建后,李有祥先后担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主任、稽查局局长等职务。 本次辞任中国农再董事长的赵阳为该公司首任董事长。赵阳出生于1965年1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曾任农业农村部政策
行业资讯 小亚 08月14日 23:02 10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亚汇通
欢迎咨询广告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