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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进口会否重铁矿石覆辙?(二)

文 / 韩梦莹 2011-11-24 10:59:16 来源:亚汇网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011年以来,三大矿山都已弃用了年度铁矿石定价机制,转而采用更加灵活的月/季度定价机制,并开始尝试使用基于普氏指数的价格体系。但是由于卖方处于市场强势地位,且具体价格体系公式极不透明,而最终的结果,仍然是买家被动地接受所谓指数测算出来的价格水平。同时,不断拉大的供需缺口,给已经飙升的铁矿石价格又加了一把烈火,也成就了金融资本对价格上涨预期的大肆炒作,反过来进一步使依据指数测算的价格严重偏高,而我们的钢铁企业对此无能为力,只能被动接受。
  
  原油市场是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共同发现确定交易价格的。而且即使是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也不会规定一个固定的价格,而是商谈好价格公式,且公式对双方公开透明,价格公式中的具体价格数值则是随行就市的,这对供货—采购双方的风险其实是一致的。
  
  例如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油价单边上涨,国内炼油企业出现了严重的亏损,但是独立的石油勘探公司则获利较多,而后国际油价转而下跌,炼厂的采购成本大幅下降,国内炼油企业在2009年就取得到了较大经济效益。
  
  铁矿石和原油贸易定价模式的本质不同,决定了近几年国内钢企在进口铁矿石上的被动局面,而现有的国际原油定价模式在体制上保护了贸易双方的利益,也将风险同等分配给双方。
  
  另外,目前我国原油进口实行代理制度,对于进口代理公司有着严格审批程序,不会像铁矿石采购一样,因国内买家众多而抬高国际价格。目前,原油进口实行的是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配额管理方式,拥有进口资质的企业数量和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数量相比少很多,并且仍然以国有企业为主。
  
  总之,贸易双方的角色是相对的,市场的强弱势方向也是可以转变的。通过国内钢铁企业近两年来在采购策略上的积极转变,对比我国目前进口原油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要想在国际贸易采购中处于有力的地位,海外供货渠道的多元化、自有化是必要和有效的经营手段,而不是通过简单的控制进口企业的数量可以实现的。如果国际原油贸易市场不是如此的成熟和多样化,如果不是国内石油公司近年在掌握海外一手资源上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即使我们只有一家公司在海外市场采购原油,或许也难逃价格受制于人的局面。价格是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参与角色的多元化、各自所掌握的生产和加工资源和进而产生的充分交易决定的。
  
  因此,适度放开原油进口市场的管制,我国不会在原油进口上出现与铁矿石进口类似的被动局面,对于具体的放开方式,政府可采取允许符合产业政策的地方炼厂进口自用原油,同时通过资质和配额的形式加以管理,如必须通过目前5家国营贸易商来进行代理等方式;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炼厂”的规定。以上这些突破在保持以国有大型石油公司为主导的前提下,保证了对外声音控制在有序竞争并能够按照国家利益进行协同作战的模式下。该种模式下的市场放开,不但能够保证维护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而且可以促进我国中下游产业链发展,促进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保增长、保就业、促发展,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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