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访问亚汇网香港分站,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 “动刀”中央地方财力划分

文 / 绍祥 2015-06-01 12:18:49 来源:亚汇网

  中国财税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中央和地方财力划分被提上议程。

  据《经济观察报》,主管部门正在考虑“政府间财政关系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条例”这两部法规,用以划分央地财力。前者被称为“财政基本法”,后者则只涉及转移支付,但目前尚未完全定案。

  “现在财政部更加倾向于前者,也就是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相关财税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但在立法计划上,“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由于更复杂,其立法计划可能会被延后到2020年,“财政转移支付条例”则会快一些,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推出的难度也会小很多,因其更偏向实际操作层面,内容相对简单。

  报道称,财政部认为,在财税改革中,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定将会直接影响到收入和支出的划分。因此,在财税法定的背景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法”会比相对简单直接的“财政转移支付条例”显得更重要。这也是财政部倾向于考虑制定前者的原因。

  华尔街见闻提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去年6月底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上述《方案》提及,财税改革方案有三大最紧迫的任务: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其中,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具体来说涉及两个内容,一个是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另一个是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今年初曾表示,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有三个支柱,第一个支出责任划分,第二个是收入划分,第三个是转移支付。三者是相互联系的,先定支出责任,再定收入,不匹配的话再用转移支付弥补。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认为,财政转移支付条例只能解决收入划分及此后的财力平衡问题,由财政部来推动“支出责任划分”会比较难,因为支出不完全是财政的问题,会超出财政部本身职权的范围。

  收入划分或有三种方式

  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将在2015年以营改增的方式退出历史舞台。正因如此,未来收入划分备受关注。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去年10月中旬在《求是》杂志刊文称,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在收入划分方面,未来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

  《经济观察报》文章称,具体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收入仍为中央收入,其他资源税收入为地方收入,并调整为省级收入,市、县不再参与分享,对财政困难市县可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办法解决,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地方负担比例,中央和地方继续共享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的方式解决。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依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原则来确定。

  楼继伟此前表示,财税体制改革到2016年要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他在5月初的讲话中要求,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财政部5月初也发文,催促地方提速财税改革。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

排行榜 日排行 | 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