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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最牛律师团揭秘:我们是如何状告美国总统的

文 / 芳芳 2015-11-05 16:51:13 来源:亚汇网

  美国东部时间11月4日,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宣布,罗尔斯公司与美国政府正式就罗尔斯公司收购位于俄勒冈州四个美国风电项目的法律纠纷达成全面和解。案件双方达成和解之后,参与整个案件诉讼听证的三一律师团成员,也第一时间接受本台记者独家专访,从他们的视角为我们还原了引发舆论关注的这起中国企业赴美并购案。

  三一集团美国律师团 首席律师 夏廷康:我们一直就说,到美国来了,不是和美国政府打官司来的,我们不想和美国政府死磕。

  不想和美国政府死磕的三一集团,却选择了将美国政府机构和总统作为被告,经过多轮法庭内外博弈,胜诉,并以双方和解告终,对于外界来说,这样的结果有些不可思议。

  就风电项目搬迁一事,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一开始就对军方的要求给予了高度配合,而随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介入,事情的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不仅先后接到临时禁令,更随着奥巴马政府的介入将其上升到威胁国家安全的地步,被要求完全无条件撤出,且政府不予以任何赔偿。

  外国投资委员会由11个政府机构首脑和五个观察员组成,来自包括国防部、国土安全部等机构的代表,对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交易进行审查。半个多世纪以来,来美投资的欧洲 加拿大等企业里,都从未有人敢对这个机构提出挑战,因为一旦企业起诉该机构,禁令就会被总统令所取代,而总统令不受司法审查管辖。

  三一集团美国律师团 首席律师 夏廷康:法案虽然说总统做出的,依据国家安全做出的法案不受司法审查,不等于做出这个决定的过程不受司法审查,你做出这个决定过程必须满足美国宪法保证的程序正义。

  正是基于对程序正义的高度理解运用,三一的律师团队展开反击,将总统和外国投资委员会一同列为被告。而这个由数人组成的临时律师顾问团,也颇为豪华,成员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美国前司法部副部长、美国海军前法律总顾问、还有小布什总统时期的美国总检察长。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担任过美国大法官助理的乔治希克斯,负责该案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他认为此案最终胜诉,正是因为,他们集中火力,瞄准了这个程序上的漏洞。

  三一集团诉讼律师 美国最高法院院长前助理 George Hicks 乔治 希克斯:也许正是因为我们以前没有太经手过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案子,而更多的是做宪法相关的案子,所以我们才会更多的去思考,这个案子看起来更像是违宪,所以我们就坚持在这个点上下功夫。

  记者 高琦: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在该法院的合议庭,法官就美国总统对罗尔斯公司的禁令是否违宪,一年之内做出了两次截然不同的判决,整个案件峰回路转,并由此而进入历史。(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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