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前的“猫狗大战”
文 / 芳芳
2015-11-05 18:25:59
来源:亚汇网
京东:已向工商总局举报阿里
京东11月3日称,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这种行为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京东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阿里方面随后回应,称市场问题市场解决,价格优势将持续到底。
以下是京东公告全文:
近期,我司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商家表示,阿里巴巴向其传递的信息是:如果参加天猫“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则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进行处罚或制裁,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参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双十一”促销活动。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其行为还干扰了品牌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营销和推广,损害了商家利益。这些行为不仅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京东集团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京东一直以来以客户为先,正是由于致力于长期为行业合作伙伴和用户带来价值,京东近年来获得了高速发展,其中服装品类在京东平台上取得了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高速增长,如2015年上半年,服装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150%。同时,秉承“开放、共赢”的理念,京东在大型促销活动期间曾多次公开表示欢迎友商参与,倡导全行业共同为消费者带来更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此次京东不仅代表自身,更以行业健康发展为己任,挺身而出,打击不正之风。我们希望此举能够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贡献力量。
阿里回应京东举报:由市场解决
2015双11全球购物狂欢节前夕,京东发布公告,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11月3日,京东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称,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损害了商家的利益。
天猫双11有关负责人向新浪科技表示,京东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一会要打这个,一会要打那个,一会举报这个,一会举报那个,京东忙的可谓不亦乐乎。其实,对于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天猫品质更真、服务更好、价格更低、物流更快,是企业实力的自然结果。任何竞争都要直面现实,不要转移话题,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中原因。
天猫再回应京东举报:鸡举报鸭
11月4日上午消息,针对昨日京东实名举报阿里巴巴一事,阿里方面再次做出回应,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11月4日表示,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芳娅称,我们将继续扩大在价格,快递速度,售后服务的领先优势,并在商品品质优势上,持续超越自己和客户的期望。市场需要娱乐精神,但不能仅仅停留在娱乐精神上;市场难免有炒作,但不能总是停留在炒作上,更不能把碰瓷和炒茶当作事业。市场不相信眼泪,市场需要公开公正的阳光下的竞争,做企业需要直面现实的担当和勇气。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昨日晚间,京东发布公告称,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这种行为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京东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随后,天猫双11负责人向新浪科技表示,京东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一会要打这个,一会要打那个,一会举报这个,一会举报那个,京东忙的可谓不亦乐乎。其实,对于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天猫品质更真、服务更好、价格更低、物流更快,是企业实力的自然结果。任何竞争都要直面现实,不要转移话题,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中原因。
京东回应天猫比喻:混淆视听
“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经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今日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京东的实名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京东方面不甘示弱,再次进行了回应。
京东相关负责人称,阿里的表态,始终在回避它是否强迫商家“二选一”,搞不正当竞争这个核心问题。其实不管试图把话题绕到哪里去,怎样试图混淆视听,都无法回避事实就摆在那里,不会自行消失。
京东还强调,对于阿里所称的“让消费者选择”,阿里的实际行为恰恰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不让商家自由选择其他平台搞促销,何谈让消费者选择?对于阿里所称的“让市场决定”,市场竞争的基础是各方遵守规则,通过违反法规的方式取得竞争优势直接违背市场精神。
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该规定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