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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集体失联 没有不是高风险的高额收益

文 / 芳芳 2015-11-25 11:03:44 来源:亚汇网

  据媒体报道,12家私募机构集体失联,投资者出现兑付危机。按道理说,这些私募机构主要面向投资者销售定向理财产品,如果合法经营,到期就算无法拿出全部本息,至少也能按照比例给投资者兑付。本栏担心它们存在挪用项目资金炒股的行为,出现重大投资亏损,才有了集体失联的情形发生。

  据报道,名叫王凯的投资者购买了中元宝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北京中元盈信资产管理中心——中元宝盛依林山庄“FD”项目》1年期年息11%的理财产品,结果导致兑付困难。按照项目名称,该项目很可能是一个地产项目,那么就算这个项目销售情况不佳,但至少房子还在,私募机构也不至于失联。但假如其中存在违法违规的投资行为,那么私募机构失联也就符合逻辑了。

  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末,曾出现过上市公司委托券商投资国债的事情。当时股市火热,上市公司想在股市的上涨中分一杯羹,但受限于当时管理层上市公司资金不能炒股的规定,上市公司无法通过二级市场直接炒股,当然也不能委托券商帮忙炒股。于是券商和上市公司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即上市公司把钱交给券商,委托券商投资国债,券商给上市公司9%左右的年收益。这一利率远超当时的国债收益率,这其中的利差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券商把上市公司投入的资金买成国债之后,再把这些国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变回现金,然后用这些现金投资于股市,用股市的利润来支付给上市公司投资收益。

  那么那些投资于各种地产项目的资金,在看到股市盈利效应空前时,会不会动心挪用项目资金投入股市呢?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出现,那么在股市下跌的过程中,这些资金可能会遭受到惨重损失。这些损失既没有地方弥补,也无法向投资者说明,除了失联,恐怕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现在的问题是,就算管理层想办法找到了这些私募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投资者的损失恐怕也无法弥补,投资者为了11%的利润率而去购买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其实并不划算。

  或许这12家私募机构只是刚刚开始,随着后面理财产品陆续到期,或许还会有新的失联情况出现。本栏建议投资者,如果想取得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收益水平,必然要承担更高的投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来自于各个方面,有些可能来自于产品合同之外。(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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