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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暴徒再生事端,难道非要以暴制暴才能压制?

文 / 蝶殇 2019-09-01 13:49:08 来源:亚汇网

   8月31日夜,湾仔香港警察总部门前,大批非法示威者集结,暴徒推倒路障并纵火。大火烧近半小时,直到警方水炮车赶到,方得到扑灭。

   香港特区政府

   严厉谴责持续升级的违法和暴力行为!

   8月31日23时13分,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发表声明称,31日有大量人士在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的情况下,在港岛和九龙多区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和游行示威,广泛堵塞主要道路,导致港岛区交通接近瘫痪,严重影响紧急服务及市民日常生活。

   激进示威者在多区与警方对峙,向添马政府总部、立法会大楼和警察总部以及在不同地方投掷多枚汽油弹,并以腐蚀性液体及砖头等袭击警务人员。激进示威者在多处纵火、破坏公物、架起路障、破坏月台幕门等港铁站设施;轩尼诗道的火势一度十分猛烈,非常危险。

   激进示威者这些暴力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安宁,对在场执法的警务人员和市民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激进示威者的违法及暴力行为持续升级,罔顾市民大众的安全,特区政府予以严厉谴责,警方亦必定严正追究。特区政府将继续维护法治,并且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一同向暴力说“不”,让社会尽快回复秩序。

   达摩克利斯之剑

   法治是香港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解决当前香港乱局的一把钥匙。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由于少数激进分子乱港不止,甚至变本加厉地升级暴力,除了警方的坚定立场和坚决作为,法治的力量也要紧紧跟上才成。

   作为探讨中的止暴制乱的手段,港府是否动用“紧急法”成为近期舆论热议的话题。

   “紧急法”即香港现行法例中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条例列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时,可订立“任何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而不需通过立法会,如可实施戒严、禁示威者蒙面等,也可拘捕乱港人士,对标语甚至不良媒体做审查。

   当然,这并不是凭空得来的新生事物。怕保释的程序之后是法不容情的判决。

   那么,一旦真地启动“紧急法”,谁最害怕?但愿香港繁荣不乱的人不会怕,奉公遵法的香港市民不用怕,只有极少数心里有鬼的乱港分子才真的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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