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如果仔细留意一下就会发现,在很多的小区内都会一些遛狗人士在小区里遛狗!现在养宠物狗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了!对于养狗这件事情,有的人支持,有的人则反对。没办法,这些是个人的喜好,是个人的选择,别人也无权利过问!说实话,养宠物狗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能时时刻刻陪在主人身边,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主人内心的孤独感。
而说到养宠物狗的坏处,好像并不比好处少。比如,养宠物狗有可能把小区环境弄脏。有些宠物狗的主人在遛狗时不喜欢拴狗绳,这样就会导致宠物狗乱跑,有时候还甚至会咬伤一些孩子等等。总之来说,养宠物狗给其他人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甚至,近年来与宠物狗有关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
近日,网上就曝光了一个与宠物狗有关的法律案件。南京一未拴绳宠物犬被车撞死,交警却判宠物狗主人负全责,狗主人不服。从这个标题上看,又是与宠物狗有关。但是,很多网友可能会纳闷了。为什么宠物狗被撞死了,狗主人却要负全责呢?不应该是轿车司机负责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咱们来看一下详细情况。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南京市。在南京市公安局的江宁分局,事发当天,江宁分局交警大队的交警接到一名司机报警。这名司机说,在某个街道上发生了一起车祸,自己把一条宠物狗给撞死了。接到报警后,一位姓马的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当交警赶到现场后,仔细查看了现场并查看了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通过这些证据,交警最后做出了事故责任判定。交警认为,此次事故,被撞死的宠物狗的主人应该负全责,司机没有责任。
之后,宠物狗的主人戴女士知道了此事后,非常生气。戴女士认为,自己的狗都被车撞死了,自己还没向司机索要赔偿呢?怎么自己要负全责呢?要知道,自己是受害者一方,好吧。因此,戴女士对交警的判决坚决不同意。戴女士还指责交警对此案不重视,胡乱作出判决。不保护受害者,却反而保护肇事司机。戴女士让交警改判自己无责,让肇事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交警肯定不同意、
戴女士一气之下,便拨打了12345投诉交警。江宁中队负责人得知此事后,便向戴女士详细地解释了此案的判决依据和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车与宠物狗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等,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而此案当中,戴女士当时出来遛狗时,就是没有给宠物狗拴绳,所以才导致宠物狗乱跑,最后跑到道路中间,不幸被汽车撞死。汽车在道路上属于正常行驶,而宠物狗突然冲过来。此事很显然,司机没有任何责任。一是宠物狗没拴绳子,违反法律规定,二是司机正常行驶,没有违规行为。所以根据这些判定狗主人要负全责,这是合情合理的判决。即便是戴女士不服也不行。很多网友看到这个判决结果,都表示判决结果非常好,纷纷表示支持。
以往也有不少与宠物狗有关的法律纠纷,但是有不少都是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完全确定事故责任方。因为之前,类似的法律规定还没有得到完善,此类的案件在判决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分歧。但是现在,随着养狗现象越来越普遍,与宠物有关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最后,希望养宠物的人,能够自觉管好自家的宠物,不要影响到别人。否则,一旦引发一些不可逆的后果,到时候后悔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