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
文 / 引力
2017-07-11 11:05:37
来源:金融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因涉及部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变更,因此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萃华珠宝目前加盟店已经在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市,但直营店的全国布局尚未完成,本次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全面拓展京津冀市场,完成公司直营店布局,设立子公司有利于日常业务的开展,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便于财务独立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萃华珠宝募集资金原使用用途为开设直营店,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并未改变,仍然为开设直营店。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改变萃华珠宝的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开拓、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萃华珠宝将组建有运营经验的管理团队,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与风控体系,并加强对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