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
文 / 风致
2024-10-01 12:54:44
来源:亚汇网
【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9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十条”),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十条”明确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办理户口迁移后,按相关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进城购房办理户口迁移后再生育的小孩,可按政策规定同等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更多行情分析及广告投放合作加微信: hollowandy
请用微信扫一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亚汇网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责任。本站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自由投稿人或网络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或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