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苏州工业园区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苏州工业园区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以2021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2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
1、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缴费工资基数的组成按相关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