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并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应于每月1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属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并领取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和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
(2)本人或代办人持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在当月20日前到选定的银行按核定金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3)本人或代办人于参保次月1-15日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到所属医保局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
(4)领取社会保障卡后,于当月20日前到选定的银行服务网点开通金融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