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演示
王阿姨,缴费年限30年,2020年12月养老金为3000元,年龄80岁。按照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每月可以增加156.50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为3156.50元,增加比例为5.22%。
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定额调整:40元/月
2、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2*30=36元月
与调整前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3000×1.35%=40.50元
3、倾斜调整:40元/月
合计增加金额=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40+(36+40.50)+40
=156.50元/月
江西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调整范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方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按以下法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2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对原按江西省等有关法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35%增加。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