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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温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

文 / 书瑶 2022-04-07 21:31:27 来源:亚汇网

   近日,浙江省《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告》(浙人社发〔2021〕54号),确切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上述口径执行。

   浙江省在10月进行2021年度缴费基数启用操作。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10月18日起进行系统参数配置,10月27日正式启用。

   ★ 社保省集中系统10月27日17点后,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人员参保外的各项经办业务。

   如今后我国批复的社平标准有所变化,再按我国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公布,10月起,浙江启用2021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确切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元,温州参照省里标准执行。

   2021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企业职工

   10月份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并按新基数生成10月份应缴金额,同时生成本年度1-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

   灵活就业人员

   10月份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并按新基数生成10月份应缴金额(其中最低缴费金额将由597.96元/月调整为712.26元/月)。另本年度1-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将在11月底统一生成。请有关参保人员确保的本人的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因缴费基数启用,社保省集中系统(含网报)从10月27日(星期三)17点起,仅查询打印、人员参保两项经办业务可继续受理,其他经办业务(含参保中断)暂停受理。

   如今后我国批复的社平标准有所变化,再按我国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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