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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如何领取和更换?

文 / 秋荷 2020-09-01 11:23:58 来源:亚汇网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条件:

   1、城保、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但尚未领取的;

   2、城保、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用完、遗失、损坏、涂改、缺页、信息有误的。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4、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流程:申办人携带资料到上海社保局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即可。

   提问:

   最近我的医保《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快要用完了,请问我该到哪里去换新本子呢?

   小编来解答:

   申请新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城保(包括离休干部、精减回乡人员)、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但尚未领取的;

   2、城保(包括离休干部、精减回乡人员)、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用完、遗失、损坏、涂改、缺页、信息有误的。

   办理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 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 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如下——

   全市区县医保中心或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可拨打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962218查找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补、换4册(含)以上的,统一由市医保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

   此项目当场办结,不收费。

   《就医记录册》使用说明——

   - 参保人在进行门急诊或门诊大病的挂号、就诊、付费时,应主动出示和使用有效的《就医记录册》,供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核验并记录病史等有关内容;

   - 医保管理机构核查有关情况时,参保人应予配合,主动出示《就医记录册》;

   - 《就医记录册》不得伪造、出借、冒用、涂改、撕页。《就医记录册》由参保人自行保管,用完的《就医记录册》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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