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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和残疾理赔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文 / 秋荷 2020-09-06 20:04:24 来源:亚汇网

   身故

   1. 受益人身份证明

   请提供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原件)

   ①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也可以由派出所出具;

   ②已故受益人请在关系证明中注明过世时间。

   3. 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

   如保险公司要求公证,请所有受益人在当地公证处对继承关系、继承份额进行公证,公证完毕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4. 死亡三证(原件)

   死亡证明:①在医院身故,由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书》;②在医院以外地点死亡,请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签署的《法医学死亡证明书》。

   户籍注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出具。

   丧葬证明:火葬,请由殡仪馆出具;土葬,请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注明姓名、证件号码、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土葬时间。

   5. 医院抢救/治疗资料

   身故前有经过医院抢救/治疗的需要提供。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如在医院以外地点身故,请立即报警;

   ③如身故前在医院进行抢救的,请保留好抢救抢救病历、发票、费用清单。

   残疾

   1. 残疾鉴定报告(原件)

   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院均可评残;肢体缺失、器官摘除可在治疗终结后评残,功能丧失需在事故发生180日后评残。

   2. 住院完整病历

   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医嘱单、体温单等材料。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请在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③请按照条款中列明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请在鉴定时将条款中的鉴定标准打印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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