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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被罚51万元: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文 / 小亚 2025-08-18 12:02:24 来源:亚汇网

8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承保理赔管控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1万元。同时,郭金华(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险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鲁金罚决字〔2025〕100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承保理赔管控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5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
郭金华(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险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5〕101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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