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生儿落地参保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参保范围和时间: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独立参保,独立参保的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年9月30日。
备注:根据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其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到社保部门登记参保,无需缴费,可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出生一年后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并从缴费到帐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其新生儿不享受医保。
新参保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薄主页、增减页、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2.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续参保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户口簿原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办理流程:
在新生儿一周岁内,携出生证或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小一寸相片、母亲父亲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或参保地人社部门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母亲父亲参加职工医保需到参保地开具职工医保参保证明。
办理地点:
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
缴费比例:
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拨付和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13〕30号)规定,6月30日之前申报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一档60元,二档150元;超过6月30日申报的,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档340元,二档430元。
待遇享受: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错过参保缴费期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