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认定资料及流程一览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工伤认定资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3、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相关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影像检查报告等;
5、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6、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7、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8、责任认定证明、用人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证明、用人单位与受伤人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示意图(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1、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的确认书(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在规定时限内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被定性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