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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发文促进和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开展

文 / 芳芳 2015-12-04 15:10:39 来源:亚汇网

  为提高境内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水平,促进和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特许业务”)开展,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所称“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是指境内个人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电子渠道向特许机构预订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完成订单支付,并通过特许机构营业网点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网点提取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的业务。

  《通知》指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特许机构资信状况良好,近2年内特许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具有办理业务必需的管理制度;具有适合办理业务的软硬件设置和人员;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拟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的特许机构,应在开办业务前,由特许机构总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备案。

  《通知》要求,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可通过自营网站、合作机构网站或移动终端等渠道向客户提供预订服务,其中,通过自营网站以外渠道提供预订服务的,必须在预订界面告知机构与客户责任,并明确兑换服务由特许机构提供;特许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客户提供合规的网上支付渠道(如银行借记卡网银、第三方支付等),并在客户完成订单支付后实时录入个人外汇监测系统;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不得突破特许业务备付金、兑换额度的相关管理规定;特许机构应严格审核客户身份,确保预订人与提取人的身份一致,并在提取环节留存个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通过电子摄像留存个人身份证相应信息;特许机构总部应将通过互联网办理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纳入现行的特许业务统计报表,同时单独统计该项业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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