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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证券交易所修改融券规则:T+0变为T+1

文 / 绍祥 2015-08-04 08:32:11 来源:亚汇网

  8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的通知。第十五条改为“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与原文比较,修改后的版本增加了“自次一交易日起”,这意味着融券卖出+还券的交易闭环从此前的T+0变为T+1.

  上交所题为“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的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规范发展,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文如下: “第十五条 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偿还向会员融入的证券。”

  以下为上交所发布的通知:

  同时,深交所也发布了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2.13条的通知。深交所将2.13条修订为:投资者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位券商策略分析师指出,修改细则的出发点在于避免高频交易T+0或者提高交易成本。

  分析人士表示,目前融券交易额相对较小,且集中在300ETF、50ETF等ETF品种。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券卖出ETF,买入成份股转换ETF还券等方法进行日内跨品种套利。交易所此次规则修改可能旨在限制ETF套利,减少相关成份股日内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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