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信报报道,国美电器(493)前主席兼创办人黄光裕,4年前因涉嫌贿赂及挪用资金被拘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相关的内幕交易详情,黄光裕涉动用79个账户获利超过3亿元(人民币。下同).
人民法院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披露了黄光裕于2007年期间透过内幕交易等方法接连获取利益。
2007年4月,黄光裕妻杜鹃任监事的中关村上市公司,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同年4月27日至6月27日期间,黄光裕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其后,中关村上市公司拟收购黄光裕作代表的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其妻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同一期间,黄光裕并指使他人在广东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4.14亿余元,账面收益9021万余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黄光裕触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等,合共判处有期徒刑19年,处罚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合共16亿元。其妻杜鹃则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亿元。
法院并公布,截至2011年底,全国法院审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共22件,其中2007年1件、2008年1件、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1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