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巴塞尔资本协定III》(下简称巴III)第一阶段将于明年初落实,金管局原本建议香港执行《巴III》,会采取更严谨的做法,包括部分规定要一下子提前在明年初执行,但遭到银行界反抗。金管局发言人昨日表示,最具争议的资本扣减豁免及分阶段实施资本扣减,将采纳《巴III》做法,即本港银行不会面对较《巴III》更严谨的资本要求,分析员认为,这对业界起正面作用,可减轻银行的集资压力。
不坚持比《巴III》更严要求
《巴III》其中较冲击银行资本的一条,是建议银行投资于金融机构时,要将有关的资本投资从资本中扣除,但资本投资占银行普通股本一级资本10%以内,可获豁免,并设有5年缓冲期,分阶段实施。然而,金管局早前向银行发出的谘询文件中,建议不设资本扣减豁免,以及毋须分阶段、全在明年初执行,因而引起业界反响。
金管局发言人表示,听取业界意见后,将采纳《巴III》相同做法,即设有10%的资本扣减豁免及分5年逐步执行。事实上,本港银行如汇丰、恒生(0011)及渣打(2888)等都有投资内地银行,若金管局原先建议落实,银行明年便要将其投资从普通股本一级资本中扣除,并且没有10%的资本扣减豁免。
一名银行业分析员表示,若金管局对本港银行实施较其他地区严谨的监管,对本港银行并不公平,「投资者会比较不同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但不会理会背后的监管是否采用同一套标准。」他认为,建议对东亚(0023)及恒生的影响较大,因为东亚去年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4%,在港银中属偏低;恒生则因为持有兴业银行逾一成股权,若明年有关投资需一次性在普通股本一级资本中扣除,影响会较大,但现时分阶段实行,可减低对资本的压力。
可分阶段出售非核心投资
有银行财务总监表示,银行界一直希望根据《巴III》基本要求实施监管,而非更加严谨,现时建议较为适合,因为持有金融机构投资的银行,除了获10%扣减豁免外,亦可分阶段出售非核心及非策略性的投资,以减低对资本比率的影响。金管局言人则指出,相信不会有银行单纯因为实施《巴III》而需要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