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访问亚汇网香港分站,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治理炒新投机是规范科创板新股定价的基本因素

文 / 大戈 2019-10-11 09:08:43 来源:亚汇网

   不少科创板企业的业务相对创新且盈利模式尚未清晰,传统估值方法难以适应,科创板企业该如何估值是个问题。根据上述《通知》,撰写投价报告整体上至少遵循独立、审慎、客观;资料来源具有权威性;无虚假陈述三项主要原则。《通知》特别提出在估值方法上至少提供两种方法,估值方法可参照《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

   此前,科创板新股上市首日,基本都有60%甚至500%涨幅,激情炒作之后,最终都是往下寻找价格定位,有的股价距高点已经“腰斩”。对此有人指出新股“估值虚高、定价偏离理性”,而券商出具的投价报告在新股虚高定价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主承销商应当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投价报告的主要作用是引导新股网下投资者在询价时,形成相对一致的预期,防止报价时出现比较杂乱的情况。此前多数科创板企业的发行价基本都在投价报告确定的定价区间。

   笔者也认为,主承销商投价报告确定的定价区间可能存在虚高,从规范投价报告质量入手,可一定程度引导科创板新股虚高定价渐归理性。但仅此还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即便目前新股虚高定价,投资者依然在“闭眼”打新,中签之后依然可以暴赚,科创板新股发行价若走低,新股上市首日涨幅或更加巨大。

   目前科创板试行保荐券商子公司跟投制度,跟投比例限定为发行股份数量的2%至5%,跟投股份有24个月的锁定期,如此跟投比例本应让保荐人希望新股发行定价越低越好,本应在一定程度形成对新股高价发行的内在制约机制。但这种价格约束机制看似失灵,原因是按保荐券商(一般同时也是主承销商)预计,由于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保障幅度较大,即使再下跌两年,也不可能下跌到发行价之下,仍有较大概率盈利。

   说一千道一万,直到目前为止,科创板仍在继续演绎主板等新股不败、炒新等现象,这些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科创板上市股票较少,即便新股定价较高,基于A股炒新传统,无论新股发行价多高,各路资金仍可一起哄抬、高举高打,一级市场投资者仍有暴利可赚。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

排行榜 日排行 | 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