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转型势在必行。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切实防范人身保险业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调整部分险种的评估利率水平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对于该部分的描述,《通知》中提到,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以此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大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力度。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其实,自2018年以来,年金险保费收入占比已经呈现下滑趋势。
业内人士解释认为,《通知》虽不直接影响寿险公司账面数据,但是长远来看,影响业务结构、产品策略、销售策略等方面。
“起伏”年金险
通俗来说,预定利率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给客户的回报率,预定利率的高低和保险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在其他假设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如果一款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越高,客户投保该产品时所缴纳的保费则越少,保险产品的竞争力越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博士陈辉认为,预定利率是产品定价利率,评估利率是基于多高的利率评估准备金,正常情况都使用市场利率进行评估,预定利率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以相同。
实际上,4.025%的预定利率,来自于2013年8月原中国保监会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彼时,费率政策规定,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他普通型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3.5%)的1.15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政策改革之后,年金险曾一度进入高速增长期,并在2017年达到峰值。
陈辉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2017年,年金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592亿元、2822亿元、5405亿元、8510亿元、11351亿元,在寿险业务占比分别达到了16.89%、25.88%、40.82%、48.79%、52.90%。
本报记者根据各家人身险企年报统计,2015~2017年,在人身险公司保费排名前五的产品中,仅年金保险的累计保费收入分别达到了3882亿元、6956亿元、7360亿元,占当年全行业规模保费的比例分别为16%、20.1%、22.7%。在2017年,在寿险公司保费规模排名前五的产品中,年金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累计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行业全年万能险的保费收入。
此后,为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2017年监管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规定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这一规定直接清理了大批不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产品,此后年金保费收入开始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