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始,只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账户,就可以参与新三板的买卖。2007年,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被叫停,只有机构账户才能继续进行交易 ]
今年9月7日,新三板扩大试点启动仪式在位于北京金融街附近的全国政协礼堂举行。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四省市的分管领导分别讲话,整个仪式进行了半个小时。比起过去中小板和创业板,场面低调许多。
新三板扩容的低调启动背后,是业界对其的不断争议。尽管2004年中国证监会已经明确将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上议程,新三板也被认为是多层次市 场的重要一环,但由于中小板、创业板一路走来,高门槛、高发行价和市场资源过度集中到少数公司的问题一直被诟病,这些问题也给新三板的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各地场外市场建设曾经出现的混乱局面,也使得管理层在推进新三板时非常慎重。证监会希望将新三板建设成为全国性的场外市场,与地方性的场 外市场形成高低搭配,共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但是二者之间的界限究竟如何划分,各自使用怎样的监管尺度,直到目前仍未有定论。
更直接的掣肘因素则来自于低迷的资本市场。新三板很难对股市资金造成分流,但由于市场信心过于脆弱,监管层也不得不考虑新三板扩容的心理影响。
所有这些因素,最终导致了一个折中方案的出台。新三板仅仅新增了三个试点园区,而不是扩大到全国范围;交易规则也沿用中关村时代的老规则体系,其中的许多制度安排已经显得过于保守。
历时六年,新三板建设仍然处于爬行当中,但是正如一位券商场外市场部负责人所言:“好歹是生出来了。”通过六年量变的积累,如今新三板挂牌公司已经近140家,一旦制度规则突破200人股东限制,其发展潜力就不能小觑。
流动性“陷阱”
场外市场的历史实际上要比沪深股票交易所更早。虽然后者成为主流,但是由于审批制的存在,上市公司一直是稀缺资源。相比于数量有限的上市公司,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数量十分巨大,因此市场分层势在必行。
新三板是相对于“老三板”而言的,后者是一个为退市股票提供报价转让的市场,2006年深交所在承接“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平台维护工作时,利用了老三板的系统。新三板的俗称便沿用了下来。
一开始,只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账户,就可以参与新三板的买卖。当时又恰逢牛市启动,因此新三板公司刚开始着实火了一把。
2007年,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被叫停,只有机构账户才能继续进行交易。这样的措施旨在防止当时的炒作之风蔓延到新三板,同时也是对个人 投资者的一种保护。但是失去交易活跃的个人账户之后,新三板的报价转让日益萎缩。以至于近两年来,大多数挂牌公司鲜有交易,个别转让的交易真实性也值得怀 疑。
试点六年来,新三板仅完成445笔交易,总成交金额不足4亿元。流动性的严重不足也影响了新三板的定价能力,不利于融资和PE/VC机构的退出。代办券商对此也多有怨言,一些相关业务的负责人在各种场合呼吁推出做市商制度。
但在根本上,新三板流动性的不足缘于其股东人数的限制。在这个板块挂牌的公司属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如果其股东人数要超过200人,则只能选择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2006年,在中关村园区进行新三板试点的同时,证监会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准备将股东超过200人,但是不在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纳入监管范畴。同时,公众公司部也在加紧制定有关的监管办法。但是这部证监会内部法规一直到6年后才正式发布。
今年7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允许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突破股东人数200人的限制。但是由于种种现实条件的限制,新三板扩容后并没有马上利用新的政策。
事实上,证监会拟建的全国性场外市场正式名称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目前新三板的管理虽然已经从深交所转移到证券业协会,但仍然是一个过渡期的架构。对于何时真正过渡到一个全国性场外市场,监管层没有给出一个时间表,但正在推进制度规则的研究。
“稳中求进,以稳为主。”在被问及新三板扩大试点的节奏时,新三板筹备小组的一位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