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老杨存在深圳某银行自己企业账户里的一笔780万元的货款被别人冒领。深圳公安部门作为刑事案件立了案而且把冒领巨款的人抓到了。民警让老杨二选一,要么撤案讨回300万,要么嫌疑人坐牢讨不回钱。为了能拿回被取走的部分货款,老杨选择与冒领巨款的人私了,没想到最后案撤了,冒领巨款的人却跑了,货款也没了。
老杨家住河北清河县,15年前因为善于生产和经营羊绒成为了富裕户。2003年,老杨把从村里40多户农民手里收集上来的羊绒发给了深圳的一个叫谢金来的港商,没多久谢金来告知老杨,羊绒已经卖出,按说货款直接打进老杨河北清河县的账号就行了,可是谢金来强烈建议老杨在深圳某银行开个账户,说是便于退税。为了方便羊绒买卖,老杨于是在谢金来推荐的深圳某银行开了账户。开通以后,谢金来的货款780万元打进了这个账户,然而没过多久老杨发现他账户里的钱没了。老杨连忙赶到深圳向银行讨说法,得到的答复是银行没责任。由于货款的失踪,老杨的羊绒厂也很快倒闭。
老杨父子随后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报了案。2003年9月24日报的案,2004年5月28日取完证以后正式立案,2012年初才开始通缉。2012年3月9日犯罪嫌疑人谢金来在深圳市深圳湾口岸被边防干警扣押。没多久深圳警方给老杨儿子杨永刚打来了电话。电话里办案民警给了老杨他们两个选择,一是讨回存款,但是需要他主动撤销案件;二是让犯罪嫌疑人坐牢,但是钱款就不归还了。9年追逃存款的艰辛过程让杨家父子本能地选择了还钱撤销案件。留下了账号,杨家父子回旅馆等待谢金来的汇款,没想到钱没有等来,等来的是办案民警的又一通电话:案子已经被撤销了,不继续侦办了,他们可以去别的部门想办法。
无奈之下老杨多次就此事向深圳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是至今案件也没有进展。
昨天深圳市公安局发微博称深圳市公安局已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起案件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尽快向社会公布。综合央视 新快报
专家说法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洪道德:所谓诈骗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就是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由司法机关依照职权去进行追诉根本不存在让被害人进行选择的问题。即使被害人主动要求撤案在法律上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不要说办案人员主动要求被害人在两种方案中选一个,只有一种方案就是严格追诉。让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私了,这是不允许的,就是他们自己想私了司法机关都不能同意,更不要说办案人员要求他们私了。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明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到追诉是一种犯罪行为。
网评
@小小***小小窝:我看了看我在银行存的50块钱还在!!!
@西曼皮草:怎么感觉都是之前设的圈套,违法了还能选择?无语了,应该欠款归还,并且按照法律判刑不是吗?
@半分忠义:期待真相!
@一名:这里面到底隐藏了什么?银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警方应该如何办案,公众需要答案。
@与春天同行:这事真的需要说清楚,而且先需要自查。
@网友443432800:查清这些问题,仅靠深圳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恐怕还不够。因为,这很难打消社会公众有关“自己调查自己”的疑虑。检察机关的介入调查势在必行。如果检察机关不介入调查,可能结论又是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