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骗局频现 呼吁监管
文 / 芳芳
2015-11-11 19:55:12
来源:亚汇网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公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被业界视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定调,“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并确立了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
那么,当类似风险事件频频出现时,该由谁来监管?上述北京律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银监会及各地银监局、工商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均是监管机构。在此类事件中,如果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监管机构是可以依法行使监管职能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上述平台的相关监管、维权问题向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进行了询问。截至本报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亦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仍是分类监管。虚拟货币的监管可能主要是央行,而网络借贷的监管则由银监会牵头。但这类平台的模式比较复杂,多方面均有涉及,因此在监管方面或还需要多方协调。
上述业内人士还总结道,目前监管需要加快完善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由各监管部门推出具有系统约束性的《理财产品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准则》、《理财产品合同规范》等相关文件,为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二是由监管部门牵头建立完善理财产品数据统计制度,动态掌握各类理财产品的信息,并及时发现、处置问题。
事实上,监管这类平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虽不完善,但已有依据。例如,央行等十部委公布的意见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但MMM平台既未履行金融监管程序,也无网站备案。
此外,意见中还规定:“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而MMM平台并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也未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在MMM互助金融社区中,可用比特币参与投资亦违反了相关规定。据央行等五部委于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等。
李耀东亦表示:“对于上述这类平台,从监管的角度来说,需要提示风险,要求执行实名登记制度,定期向金融管理部门报送数据。而对于纯粹的骗局平台,要求报备交易数据会对他们影响较大,这让背后的组织者感到无利可图,或欺骗成本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