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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湖北等10省率先试点身份证异地换证 明年7月全面实施

文 / 芳芳 2015-11-13 17:21:34 来源:亚汇网

  11月12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小编为大家整理最关注的身份证异地换证信息指南。

  身份证异地换证实施时间: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

  身份证异地换证试点城市名单: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

  身份证异地换证试点时间:

  从2015年7月起,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已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试点工作将持续到2016年6月。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进度表


  2015年7月1日

  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

  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2017年7月1日

  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天津、河南等地列入试点地区

  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督促和指导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为何2017年才可异地补办?


  此次出台的意见全文中对实现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时间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据介绍,目前10个试点省市已完成有关系统升级,正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方案。

  此前新京报记者在对身份证异地受理进行调查时曾了解到,如果某些省份在深圳设立了驻深办事点并可以受理身份证办理,那么该省在深人员便可以在当地办理身份证。

  至于为何此项工作要到2017年才能全面落地,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这是因为我国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还涉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装备设备配置和人员技能培训等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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