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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文 / 芳芳 2015-11-23 10:59:42 来源:亚汇网

  2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份建议,再一次引发了大家对个人所得税的关注。在这份建议中,财经委称,“有关部门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统筹考虑代表所提意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而早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就有不少代表认为,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工薪所得的起征点仍需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六次修改忽视了工薪所得纳税人之外的其他劳动者,缺少反避税等国际税收内容,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门槛是2011年修订的,起征点是3500元。然而,4年过去,物价水平、工薪标准、人口政策等,都发生了变化,个税改革已势在必行。

  对于“改革”的方向,晨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一些家庭和专家,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有市民提出,“在新的修订中,起征点不提高也行,但是一定要考虑家庭这个因素。”比如,曹先生就持有这样的观点。

  曹先生是主城一所知名中学的语文教师,他9月份到手的收入是7911.66元,其中扣除了失业保险63元、医保130元、住房公积金1256元、养老保险624元、职业年金312元,以及412.24元的税金。

  虽然税金的绝对值不算太多,但曹先生仍然认为目前的起征点有点过低。“如果从家庭来看,目前我妻子没有收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的收入,这样一平均每个人都才刚刚过个税起征点3500元,超出部分只需要3%的税率。但是现在不以家庭来计算,我的税率最高的部分就有20%了。”

  曹先生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虽然到手的工资将近8000元,但是每个月需要支付房贷3200余元和223元物管费,再算上吃饭、出行、通讯费、水电气等费用,工资基本上就所剩无几。“我家还没小孩,如果再多一个小孩,支出就更多了。”曹先生表示,希望能够提高个税起征点,或者能够以家庭为单位来考虑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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