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拟元旦起施行 晚婚晚育不延长婚假生育假
文 / 芳芳
2015-12-22 11:18:37
来源:亚汇网
焦点1
实施时间
“全面二孩”拟元旦合法
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二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实施之日,就是‘全面二孩’落地之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十八条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如果获得通过,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下周五)起施行,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焦点2
生育假
延长生育假 晚婚晚育不奖
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延长产假是重要的生育保障政策。”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政策系教授陈友华认为,生育政策的调整如果缺乏相关支持性政策,就很难达到效果。
焦点3
独生子女
独生不奖励 但“老人老办法”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这一修改意味着,在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奖励扶助的,将可继续获得奖励扶助。
焦点4
避孕节育
强行“结扎”“上环”将成历史
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李斌表示,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因此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焦点5
代孕
草案明确规定“禁止代孕”
草案明确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
释疑
“单独二孩”没修法
为啥“全面二孩”要修?
2年前实施“单独二孩”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个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并没有修改计生法。此次“全面二孩”要落地,却先修法。都是“生两个孩子”,“单独二孩”没修法,为啥“全面二孩”要修?
这需要从现行法律规定找答案。现行计生法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因此“单独二孩”的政策并不与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抵触,因此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不用修法,而是通过决议的形式放宽了法律、法规条件。
再看“全面二孩”政策。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就需要修改现行计生法,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就体现了这种调整。
从现行计生法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到“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种重大改变,当然要修法。
纵深
我国老年人口
2020年将达2.43亿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自1999年我国进入人口老龄社会后,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来势猛、占比高和“未富先老”等特点。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预计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
此前,新华社文章称,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司负责人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形势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减弱,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难下,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
早在1980年,党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就指出,30年后,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这位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作出了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指明了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
在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的基础上,十八届五中全会审时度势,科学决策,作出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重大决策,符合国情、顺应民意,正当其时,也兑现了当初的政治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