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在法国正式生效。其中第11条和第13条被认为是最有可能触及Google和Facebook等公司利益的条款。
第11条规定,网络平台不得在没有得到出版商允许的情况下呈现其作品,即使只是很短的片段。并允许出版商在被显示新闻报道、文字等片段时向平台收取费用(这条规定又称为“链接税”)。
第13条规定,平台方有义务监管用户发布的所有内容,积极发现并删除用户上传的侵权内容,若未尽最大努力查删,负侵权主要责任的不是用户,而是平台(这条规定也被称为“上传过滤器”)。
“链接税”、“过滤器”触及多方利益
无论是在隐私保护,还是版权保护方面,欧洲都是改革的先锋。今年3月,欧洲议会通过了新闻出版商和音乐界所支持的极具争议的“新版权法案”——《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目的就在于保护版权方的权益。
法国是第一个批准该法案的国家,10月24日是该法案在法国正式生效的日期。
这项法案触及多方利益。据法新社10月23日报道,由于谷歌违反了严格的新版权法案,但又拒绝向媒体公司支付使用其内容的费用,约800名记者、摄影师、电影制片人及媒体首席执行官在欧洲报纸上签署了一封公开信,呼吁欧洲官员对谷歌采取行动,并敦促各国政府要确保谷歌和其他科技公司能够遵守欧盟的这项新规。
公开信中提到,“这项法案很可能在生效之前,就变得毫无意义。”版权方认为,谷歌此举是“对国家主权和欧洲主权的侮辱”,“谷歌没向新闻发布方支付任何费用,却享受了这些新闻带来的大部分广告收入,这种情况正在变得越来越严重”。
而对该法案的反对声主要来自互联网平台公司(搜索引擎Google、社交媒体Facebook、视频网站Youtube等)和网络用户。
作为网络用户,由于言论自由和浏览内容可能受到极大限制,在今年3月该法案通过时,就有超过500万欧洲人签署了请愿书,请求删除“过滤器”条款。
作为平台方,谷歌在今年9月表示,只有当媒体公司同意他们免费使用其文章、图片和视频时,自己才会将这些素材显示在搜索结果中。如果媒体拒绝,他们只会显示标题和引向原文的“裸链接”。“几乎可以肯定地说,这会导致发布方知名度和潜在广告收入的下降。”
但法新社等新闻出版商均表示,谷歌等科技公司这种只提供裸链接的做法,并不能解决他们收入暴跌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