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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内部关系的性质

文 / 如霜 2022-08-18 10:48:15 来源:亚汇网

   从有限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来看,有限合伙人将认缴的出资投入到合伙企业之后,其出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而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既独立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财产,也独立于普通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具有类似于公司财产的性质。

   有限合伙人作为投资者不具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并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普通合伙人则负有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从出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过程来看,等于有限合伙人将自有资金交给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该资金进行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对资金丧失了控制权和所有权,仅享有监督权、受益权。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应为信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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