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要求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负责人到我局接受监管约谈的通知》。
据悉,广东证监局3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其中管理规模在2亿元(含)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自查材料。截至6月15日,仍有2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自查材料,包括广州九逸资产管理、广东宝湾股权投资、珠海横琴新区百骏股权投资、珠海高科创业投资、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广州德同投资、广东谊信投资、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等。
此外,广东证监局要求2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携带自查材料于8月15日下午2点到该局接受监管约谈。如仍拒不履行配合义务,广东证监局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