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其于2022年3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其中管理规模在2亿元(含)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报送自查材料,截至6月15日,仍有广州九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
广东证监局表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私募基金事中监管,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提出监管要求,请各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携带自查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2点接受监管约谈。如仍拒不履行配合义务,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