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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两融业务发展良好 拟允许两融合理展期

文 / 绍祥 2015-06-12 17:28:58 来源:亚汇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日表示,证监会今日公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两融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随着业务增长,需防范相关风险,促进两融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中将允许融资融券业务合理展期,同时将合理控制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放宽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的条件。

  邓舸还表示,证监会重申,证券公司不得利用网站接口,为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为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便利。

  为进一步加强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邓舸表示,禁止主办券商为客户垫资开户等行为,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贯彻有关精神,严格执法,对虚假披露,内幕盘交易,操纵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

  证监会认为目前融资融券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是随着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业务监管规定。此次征求意见一方面加强监管和防控风险,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底线,加强投资者保护;另一方面取消了部分不适应业务发展的规定,提升融资融券业务服务市场能力。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将管理办法由证监会公告上升为部门规章;

  二是形成了逆周期的调节机制,实行宏观审慎管理;

  三是强化证金公司的统计和监测监控职责;

  四是明确监管底线,明确证券公司的六种禁止行为;

  五是合理控制两融规模;

  六是强化投资者保护,证券公司需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七是放宽机构投资者参与两融的规定;

  八是允许两融合理展期;

  九是优化两融物违约处置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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