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神秘人举牌,西藏旅游(600749)自7月20日便开启停牌核查,如今该事件继续发酵。目前,西藏证监局、上交所已针对此事同时发函,西藏旅游拟下周申请复牌,届时举牌详情有望真实呈现。
违规条款突增一条
7月24日晚间,胡波及一致行动人收到西藏监管局《监管函》,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两大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1、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西藏旅游股份时,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暂停买卖行为;2、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前六个月买卖西藏旅游股票情况中披露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信息披露存在瑕疵。针对以上问题,西藏证监局要求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发布信息更正公告,并向投资者致歉。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7月23日,西藏旅游曾发布澄清公告称,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在持股比例达到西藏旅游股份总数的5%时,没有向上市公司及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停止交易,而是继续增持西藏旅游股份直至达到其总数的9.59%。因此,西藏旅游认为,举牌方“胡氏兄弟”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等规定。
相比之下,投资者应该不难发现,西藏证监局《监管函》认定举牌方的违规条款多出一条,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2条。据该条款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但实际上,胡波、胡彪在第一份增持提示性公告中就已表明一致行动人关系,并详细披露了合计持股数量。那么,举牌方为何还会违反第12条值规定,难道还有其他一致行动人没有披露?
针对此疑问,证券时报记者多方辗转,联系到胡波方面的媒体负责人林杨。她对记者明确表示,胡波、胡彪增持数量就是9.59%,这个数据是确定的。至于其他情况便不得而知,证监局所提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2条是法律问题,需要专业人士解读。
上交所亦坐等真相
随着西藏旅游举牌事件的持续发酵,不仅仅西藏证监局紧急着手核查,同时也引起了上交所的重点关注。
西藏旅游公告称,公司还收到上交所《关于对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其主要内容为:请西藏旅游说明2015年7月24日澄清公告中所称: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的相关信息与承诺,与公司信用账户股东名册的具体不符之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以及向交易所提交的具体相关线索。
除此之外,上交所也注意到证券时报发布的《神秘人举牌西藏旅游被查“弘俊系”悄然浮出水面》等报道,报道对胡波及胡彪与弘俊资本的关系进行了质疑。上交所要求,胡波及胡彪核实并澄清报道内容,并说明前述增持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弘俊资本或其他公司行为;前述增持行为的资金来源;胡波及胡彪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请进行补充更正。
林杨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我方已经将详细材料传给西藏旅游,该事件的具体详情现在不便透露,上市公司应该会进行公告披露。在此次增持过程中,胡波、胡彪没有注意到5%的举牌红线,的确存在失误。而增持行为,主要是看好西藏旅游未来发展前景,是长期的战略投资。目前,胡波、胡波已经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15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西藏旅游股票。
不过,西藏旅游目前并没有披露更多的详情,举牌事件迷雾未散。随后,记者又致电西藏旅游,其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仍正在收集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西藏旅游下周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后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