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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首用法定权利提请清盘上市公司

文 / 林贤聪 2013-07-30 08:44:43 来源:亚汇网

  罗琦

  今年以来,香港证监会加大力度打击上市公司的不规范操作,近日更首次使用法定权力令上市公司清盘。昨日,香港证监会向法院提出呈请,要求将中国金属再生资源(00773.HK,下称“中金再生”)进行清盘,而公司昨日也公告称已交由临时清盘人接管。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有证据指出中金再生在招股说明书及2009年年报中夸大财政状况,其业务规模及其主要附属公司带来的收益被夸大。调查亦发现,有证据显示中金再生目前仍然存在涉嫌夸大财政状况的问题,其2012年业绩亦可能会受影响,而有关业绩至今尚未公布。

  不同于当年的洪良国际(00946.HK),此次香港证监会所动用的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权力,申请将中金再生清盘。按照过去惯例,香港证监会通常只是冻结上市公司资产。但此次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香港证监会首次申请清盘,中金再生截至去年6月底的中期报告显示,其银行结余及现金只有17.29亿港元,而银行借款却高达53.12亿港元,总资产虽然有226亿港元,但其中有近151亿港元是应收票据及应收款。而香港高等法院上周五已颁布命令,委任保华顾问公司的Cosimo Borrelli及徐丽雯为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的权力包括经营公司业务、接管公司资产,并调查公司及其持有的权益的实体事务,也会制定最适宜的策略,为利益相关方带来最高回报。

  中金再生于2009年10月在香港上市,当时的保荐人是瑞银和招商证券,公司在招股书中称自己是“中国最大的再生金属资源公司”,主要向海外及国内供应商购买废钢、废铜及其他废金属并使用重型设备及人工将废金属分离为各种金属成分,并制造出客户所需的回收非金属产品,且近年来净利润表现较好。

  但今年以来,中金再生便开始踏入多事之秋,首先是数度推迟发布2012年业绩情况,后又遭美国沽空机构Glaucus“唱衰”,称其账目造假。同时,中金再生从1月28日开始停牌。

  中金再生是西京投资管理人刘央的投资之一,据港交所披露,她于今年1月7日买入8237万股,占已发行股份7%,是中金再生的第三大股东。申银万国海外研究部高级策略分析师胡晓晖对《第一财经日报》称,这种“问题”公司在香港其实很多,而证监会的打击力度也很大,相信不会对香港整体股市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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