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证监局发布通知,对辖区内44家私募开展“双清理”工作。
据悉,宁波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辖区内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管理人登记。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督促相关机构及时主动注销工商登记或变更机构名称及经营范围,不得再以“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
宁波证监局还强调,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